公理網宁波5月12日电(记者蓝恒 通信员叶脉清 向凯雄)“我很是懊悔,不该该妄想小廉價刷卡換現金,,触碰法令底线。”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區查察院打点的一块儿贩卖有毒、有害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然宣判,被告人邬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抗皺面霜,并惩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同時,法院判令邬某付出贩卖價款的十倍補偿金,总计2万元,制止三年內從事食物出產、贩卖及相干勾當。
邬某在北仑區一条不起眼的衖堂里谋划着一家保健品店。据邬某先容,這家店這家店东要售卖计生用品,已開了20多年,買卖一向不温不火,有時也會向一些老主顾举薦一些所谓的“性保健食物”。“近来這泡腳養顏,两年有人上門倾销壮陽藥,我想卖這個有益可圖,利润也比壯陽藥,力高,我就心动了。”邬某認可,本身為了款项不吝挺而走险。
經查明,2019年至2021年12月,邬某屡次购進所谓的“特别性保健食物”,不法赢利2000元。經查驗,這些性保健食物均含有西地那非成份,櫻花茶,属于犯禁成份。
經审查後,北仑區查察院在對邬某贩卖有毒有害食物案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時,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诉请法院判令其付出贩卖價款10倍的赏罚性補偿金和從業制止。该案經由過程“雙告状”方法,旨在加大冲击力度,有用保障食物平安。 |